在比特币价格波动引发的 “挖矿” 热潮中,一些人受利益驱使,不惜铤而走险,选择偷电来降低 “挖矿” 成本,最终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。近年来,多起偷电挖比特币案件进入公众视野,其中不乏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案例,敲响了法律与道德的警钟。
以湖北应城的一起案件为例,徐某在网上了解到挖比特币利润可观,但 “矿机” 运行耗电量极大。为节省开支,他打起了公司用电的主意。今年年初,徐某陆续购置 18 台 “矿机”,分别安装在自己办公室隔间和一楼闲置办公室。为避免被发现,他常在夜间和周末开启设备,还利用假期更换公司线路,确保设备稳定运行。然而,短短两个月,高额电费还是暴露了他的不法行为。经警方调查,徐某偷电挖币获利 3 万余元,却给公司造成 9.3 万余元的经济损失。最终,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再看镇江市丹徒区的特大电力盗窃案,从 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5 月,兰某锋、毛某海等十人购置 3000 多台比特币挖矿机,租用厂房后私接外线,通过互感器短接方式大量窃取电力,致使国家电力损失高达 1300 余万元。庭审中,他们自愿将扣押的 “挖矿机” 及持有的比特币退赔,但仍无法逃脱法律制裁。主犯兰某锋被判处 13 年有期徒刑,其余从犯分别获刑 3 到 5 年不等。
比特币 “挖矿” 本就能耗巨大,每台 “矿机” 每天耗电量可达 25 至 50 度工业用电。这种高耗能行为不仅给电力供应带来压力,还与国家节能减排、绿色发展理念相悖。而偷电挖比特币更是错上加错,严重侵犯了电力企业和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,扰乱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,构成了盗窃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,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在上述案件中,犯罪分子偷电金额巨大,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,依法受到严惩。
虚拟货币市场风云变幻,比特币价格起伏不定,投资 “挖矿” 本就风险重重。通过违法手段企图获取暴利,最终只会得不偿失。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,都应增强法律意识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合法经营、理性投资,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与社会环境。